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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理工大学文件
校成教字[2008]5号
河北理工大学
关于成人高等教育网络课程建设的立项管理办法
开展网络课程建设,是实现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网络化的核心内容。通过网络课程建设,进一步巩固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推进高水平成人高等教育课程建设,促进我校网络教学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推动成人高等教育网络化教学的发展、改革和创新,从而有效解决工学矛盾,高效利用教学资源,提高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网络课程(以下简称网络课程)建设工作,规范网络课程申报或选聘立项及课程建设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立项范围
网络课程建设要突出以学生学习为中心,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网络教育规律和教学改革的方向,适合于在职从业人员业余学习和终身学习特点,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构建以面授与网络化导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将教学组织管理体系逐步转变为学习服务支持体系,提高教学效果。网络课程建设项目要考虑我校各类课程建设的实际,充分发掘校内现有网络与多媒体等教学资源。立项范围主要分两类:
1、校内精品课或网络课程的改建项目;
2、自行开发的网路课程建设项目。
申报课程要兼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在成人高等教育中连续开设三年以上;课程学时数不少于30学时,每年至少开课一次,每次修课学生原则上不少于100人。
二、立项程序
1、继续教育学院发布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通知。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指南,明确重点资助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的范围和内容。
2、学院组织申报。各学院按照网络课程建设规划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当年网络课程建设的重点,并以单位选派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它成员。项目组所有成员必须具备完成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须按有关规定,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河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项目负责人每年只允许申报一个负责牵头项目,在其项目完成前不得申报新项目。
4、系主任签署推荐意见;
5、学院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的业务水平、工作基础、课程建设条件等提出初审意见;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6、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7、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公布。
三、申报条件
1. 课程负责人条件
(1) 课程负责人由本校教师担任,课程的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
(2) 课程负责人要具有本课程相同学科的学术背景,且是课程主讲教师之一。
(3) 课程负责人应是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的主要设计者和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者。
(4) 课程负责人要负责组织课程资源的及时更新和应用等。
2、申报网络课程的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3、课程负责人及课程建设小组成员要熟悉多媒体网络课件制作,已有多媒体课件或学校精品课优先考虑进行网络课程建设。
四、项目管理
1、继续教育学院是网络课程建设基金资助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的计划实施和完成情况,审批有关事项。
2、网络课程建设资助经费按项目一次审定,分年度拨款。资助项目单独建帐,任何单位不得提成或挪用。
项目资助经费的主要使用范围:
(1)调研差旅费;
(2)文献资料的购置、复印费等;
(3)论文版面费;
(4)参加有关会议的会务费、差旅费。
3、对建设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达到预期目的的项目,继续教育学院有权予以撤消或中止。
4、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结束后,详细写出总结报告,提供包括文字(教材、教学辅导用书等)、音频视频(数字教学资源等)等多种媒体形式的教学材料(教学包,一份)。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有关专家验收,并将相关材料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存档。
5、继续教育学院网络课程建设项目起止年限一般为0.5~1年,最长不超过1.5年。
6、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2000元,课件录制劳务酬金另付。
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河北理工大学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